業務類別 | 收費項目 | 技術公司收費標準* | 收費依據 | 收費對象 | 備注 | |
交易單元 | 流速費 | 會員等機構接入交易系統流速之和超出其免費流速額度時,超出部分每年按每個標準流速計收1萬元流速費(2010年12月1日起,暫免收取債券現券及回購交易專用的交易單元流速費) | 上證會字[2004]45號、 上證法字〔2007〕2號、 上證財字[2010]6號、 上證發〔2015〕52號、 上證發〔2015〕67號、 上證發〔2019〕126號 | 會員等交技術公司 | 計費期間為上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。 | |
流量費 | (該機構所用交易單元的年交易類申報筆數總和-3萬筆/年×持有席位數)×0.10 元+(該機構所用交易單元的年非交易類申報筆數總和-3萬筆/年×持有席位數)×0.01元 暫免: 1. 各交易參與人參與債券現券及回購交易的流量費(2010年12月1日起); 2. 貨幣ETF、債券ETF的交易單元流量費; 3. 期權經營機構流量費; 4. 基金做市商為提供流動性服務產生的交易單元流量費(2019年12月31日起)。 |

交易單元